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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24

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知识产权专硕)

根据《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为做好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

二、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成立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复试形式

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现场(线下)复试的形式开展。

四、复试时间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在2026年3月27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分数线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线”为准,调剂考生按照《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一)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学籍学历证明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原件(附件2)。

7.享受少数民族分数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统招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

(2)少数民族在职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定向就业合同(一式三份)。

8.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提供《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9.考生还可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予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七、复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交复试费办理定向就业合同

时间:2026年3月27日8:30-10:30

地点:博雅楼(第三教学楼)3221办公室

联系人:朱德琼老师 18608510024

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6年3月27日10:30-12:30

地点:博雅楼(第三教学楼)3226会议室

2.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时间:2026年3月27日14:30-17:30

地点:博雅楼(第三教学楼)3226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综合能力考核(面试)。

1.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100分,任一单科成绩低于60分,视为成绩不合格,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知识产权实务综合》)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在面试前进行。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试。

面试由考生抽题作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过程录音录像。面试全程由各复试小组负责考核,流程如下:

(1)中、英文自我介绍。

(2)现场抽1道英语题作答,考查英语听说能力。

(3)现场抽1道专业题作答,考查专业素质及能力。

(4)考官现场提问作答,考查综合素质及能力。

(5)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考查。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3)×5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40%+(复试总成绩÷3)×60%(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复试缴费

考生务必按《贵阳学院研究生复试费微信缴费流程》(见附件3)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交费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参加复试的,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八、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复试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复试录取调剂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进行录取,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

凡是进入我院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向我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到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复检,不参加复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

我校将在研究生管理处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和经审定的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等。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法学院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附件4),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法学院考生政审材料等档案接收地址和接收老师信息: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三教博雅楼二楼3221办公室,杨雅雯老师,13608544220。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如发生违纪、违规和信访等情况,由校纪委监察部门处理。任何情况下均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投诉材料。

举报信箱:贵阳学院纪委信箱:gyxyjw@163.com

举报电话:贵阳学院纪委:0851-8540077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03号中国共产党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二、其他

(一)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提醒各位考生提高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

(二)本细则由贵阳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三)相关附件下载见贵阳学院研究生管理处网站,网址:http://yjsy.gyu.edu.cn/info/1081/3288.htm



                                                                                     贵阳学院法学院

                                                                                      2026年3月23日



一审:朱德琼

二审:曾   丽

三审:李庆锋